涉案流水高达260余万元
男子出租银行卡被拘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戢子轩
本报讯 明知出借银行卡属于违法行为,却被高额回报所吸引,将银行卡租借给骗子使用,结果骗子使用他的银行卡诈骗260余万元。日前,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刑侦大队反电诈中队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
前不久,家住茅箭区的田先生在家里玩手机,结果被刷单诈骗现金5000元。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刑侦大队反电诈中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工作机制,民警很快锁定受害人的资金流向了男子林某名下的银行卡。4月30日,民警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将嫌疑人林某抓获。
据29岁的广东男子林某交代,去年年底,他在家中玩手机时看见一个微信群有人发布兼职信息,兼职内容是出租银行卡,每张银行卡日租金500-1000元不等,另外还收购对公账户,报酬十分丰厚。林某便非常心动,添加了对方微信,对方称其可以拿银行卡过账金额的3%作为报酬。林某知道买卖、出借银行卡属于违法行为有些犹豫,但一想到高额的回报,他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林某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来到了广东省汕头潮阳站,对方一男子骑摩托车将他带到一个偏僻的山村后,林某将手机、两张银行卡、身份证交给了男子。男子用林某的手机操作转账。最终,林某名下的2张银行卡转账高达260余万元。
到案后,林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他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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