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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市直创业担保贷款额度阶段性提高

■通讯员 叶松

本报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推动经济稳健发展,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市直创业担保贷款限额实行阶段性提标政策。

在我市茅箭区、张湾区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资格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以上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可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和十堰农商银行等市直经办银行代办点,以及“十堰市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小程序等途径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

咨询电话: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8654365、8654537。十堰农商行小微金融部,8680000、868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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