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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楼扔建筑垃圾
男子高空抛物被判刑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鲍欢 白小凤

本报讯 为图省事,将带铁钉的建筑垃圾从5楼扔下,砸伤路人。4月7日,由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空抛物案在案发小区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被告人尹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快来人啊,有人被板子砸伤了!”2022年4月7日7时左右,张湾区新疆路49小区传来居民的呼救声。

一块约1米长、带有铁钉的木方板子从天而降,砸中正在小区内粉刷墙体的施工人员王师傅,所幸王师傅佩戴有安全帽,木方受安全帽缓冲后二次砸在王师傅的右肩。王师傅顿感头晕目眩,当场倒地。

随后,小区居民报警,王师傅被施工方送往医院救治。通过实地走访勘查和相关居民的陈述,民警很快锁定了小区居民尹某。

民警立即与尹某取得联系。到案后,尹某对他高空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鉴定,被害人王师傅的伤情虽不构成轻微伤,但右肩部疼痛红肿难忍,影响正常活动。

尹某称,因家里装修,留有4块带铁钉的木方板子没有处理,想着木方比较重,不愿从5楼搬下楼,便先后4次从卧室窗户将带钉的木方抛至楼下,而窗外正是一条人行通道。此时,被害人王师傅正在楼下粉刷墙壁。

“第四块木方扔下去,就听到楼下有人喊砸到人了,我感到很害怕,赶紧关严窗户,出门了。”尹某说。

2023年3月6日,张湾区检察院受理此案,检察官认为,尹某在小区人员出入高峰期,从建筑物向下抛掷建筑垃圾,并将他人砸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适用缓刑。其间,经过释法说理,尹某自愿认罪认罚,向被害人诚恳道歉,并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为了达到惩罚犯罪和教育预防作用,2023年4月7日,这起高空抛物案件在案发小区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尹某表示听说过高空抛物这个罪名,也清楚从楼上扔建筑垃圾的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但为了图方便,一时手快就扔了出去。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明知从5楼扔建筑垃圾,可能会对楼下公共区域内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险,并砸中行人,情节严重,构成高空抛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尹某也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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