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出租出售银行卡
警方赴4省抓获4名帮信罪嫌疑人
■记者 秦洪涛 通讯员 郑兰君
本报讯 为贪小利、“赚快钱”,将名下的银行卡出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结果沦为犯罪团伙的帮凶。连日来,十堰经开区公安分局民警先后赴4省抓获4名涉嫌帮信罪嫌疑人。
2022年11月,夏某得知参与“跑分”可以赚取高额佣金,便主动联系诈骗团伙将他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对方用于涉案资金转移,从中非法获利3500元,涉案总金额50万余元。2022年12月28日,十堰经开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远赴江苏省苏州市将帮信罪嫌疑人夏某抓获。
2022年12月初,周某在明知他人购买其手机卡、银行卡是用于诈骗洗钱的情况下,仍将他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出售给对方,并从中非法获利3500元。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受害人李女士(化姓)遭遇电信诈骗,其中部分涉案资金被转入周某名下的银行卡内。1月11日,十堰经开区警方赴安徽省六安市抓获帮信罪嫌疑人周某。
2022年12月,王某多次将他名下的银行卡及 U盾出借给他人用于转移涉案资金,涉案总金额达100余万元。1月12日,十堰经开区警方赴河北省涿州市抓获帮信罪嫌疑人王某。
2022年12月,韦某在他人指使下,以其公司名义开办对公账户,后该账户被他人出售给洗钱团伙用于转移涉案资金,涉案总金额达300余万元。1月12日,十堰经开区警方赴河南省郑州市将帮信罪嫌疑人韦某抓获。
警方提醒: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切勿因贪图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如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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