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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为更好管理规划土地资源,经茅箭区区政府同意,决定实施茅箭区五堰街办四堰大沟片区土地储备项目。根据项目征收需要茅箭区五堰街办四堰大沟片区土地储备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朝阳路市政公司后山)。

二、迁坟实施单位:茅箭区五堰街办四堰大沟片区土地储备项目指挥部。

三、迁坟期限:相关坟墓权益人应在自公告即日起七个工作日到坐落地所属的四堰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办理迁坟手续。逾期不迁出或不予对接联系的视为无主坟,交由项目建设施工方处理。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9531265596

十堰市茅箭区土地储备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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