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4台手机对着我拍,我不同意,他就说我‘落伍’,还说又不是明星,怕啥?”近日,#女子剪发被4部手机对着直播#登上微博热搜。
在这个人人都有“摄像头”的时代,你“被直播”过吗?遇到这种情形,你会怎么办?■ 据《华商报》
事件回放
未经顾客同意直播剪发过程引发不满
近日,武汉市民周女士反映,她在剪发时,理发师竟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她要求停止直播,却遭到拒绝。
周女士称,对方在没有提前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剪发过程直播了出去。周女士一气之下,连头发都没剪完就离开了理发店。
据当地媒体报道称,与周女士发生口角的理发师称,他从今年2月份就开始直播剪发,在他直播间露过脸的顾客非常多,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提出反对意见,还有顾客很开心能在直播间露脸。
最终,该理发师承诺,下次直播前会询问顾客意愿。
网友吐槽
“直播应先经过顾客同意”
该事件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表示有相似遭遇。
有网友称,这件事代入感太强了,“之前我去烫头发的时候,那个理发师也在拍拍拍,要不是之前关系还行我差点就要翻脸了,后来再也没去过那家理发店,烦死这种了。”
有网友讲述了类似遭遇:“理发前直接架手机,还给我别麦克风,我问‘这是干什么’,理发师说录视频,然后我就拒绝,对方还一直劝,最后劝不动才了事。”
还有网友表示,这种人就是没有职业道德。“前段我去参加个展览会,电视台记者过来采访,也不问问我是否同意,直接和摄像都跟过来。我戴口罩听他慢慢说完直接拒绝并转身离开。”
也有美发行业的网友称,“我们这还好,不要说拍视频直播,甚至拍照片都要先问问顾客同不同意。即便是应较熟识的发型师要求,顾客同意让拍照,但也只拍后背。”
律师说法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直播属于侵犯肖像权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伟表示,《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隐私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另外,《民法典》还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以及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都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宋伟说,肖像权不仅仅明星有,普通人也有。理发店搞直播的终极目的还是为了营利,因此在未经顾客同意的前提下直播顾客的理发过程应该属于侵犯顾客肖像权。
陕西知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力表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刘力说,自媒体作为一些人获取收入的新方式,并逐步演变成了一类新职业,本身就具有谋利目的。而“被直播”中会涉及到收集、使用被拍摄人员的肖像、声音等个人信息资料,需要被拍摄人员知情并同意,甚至要协商好收入的分配方式,不得采用私自偷拍、强拉硬拽等方式对他人进行直播。
如果遇到“被直播”“被拍摄”等情况,可以立即要求对方停止对自己拍摄并要求对方删除相关视频。如对方使用该视频进行谋利等,还可要求相关赔偿。若侵犯了名誉等其他人格权利,亦可同时进行主张。在本次事件中,被拍摄人员是消费者,若其与店家不能协商解决,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提醒
消费者有权对“被直播”说不
直播的隐私边界在哪里?记者搜索发现,早在3年前,网红餐厅私自直播食客吃相,也曾引发争议。
2019年6月7日,@消费中国在官微发出消费提示,文章称,前不久,一家网红餐厅私自直播了食客的吃相,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在公共场所,比如商店、餐厅等如遇“被直播”,消费者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还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举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柳正权表示:理发师不经顾客允许直播剪发过程的行为,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和肖像权。顾客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拍摄并赔礼道歉。如对方拒不配合,顾客可以保留直播视频内容和消费记录,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根据具体侵权情况,侵权人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或被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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