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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买的二手福特是一辆事故车
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 消费者称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记者 秦洪涛

本报讯 近日,市民刘女士向十堰晚报秦楚网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她近期打算换车时发现,2年前购买的一辆二手车竟然是事故车,在与二手车行老板的几次沟通协商后,双方就回收的价格达成了一致,可是双方对于回收的方式却产生分歧,对此,刘女士表示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据刘女士介绍,2020年8月份,她以8.4万元的价格在一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的福特蒙迪欧。由于第一次购车,缺乏经验,当时付完首付,办完贷款后,并没有与二手车行签订相应的购车合同,加上对车辆不太熟悉,没有对车辆做一个详细的检查。今年6月中旬,她跟老公商量后,打算换一台车,于是请一个做二手车生意的朋友给车辆估算一个价格,朋友在检查时,发现右后门的螺丝有拆卸的痕迹,通过仔细检查和查询车辆的出险记录发现,这台车以前发生过事故,该车水箱框架以及右侧的 B柱均被修复过,于是断定此车为事故车。

“朋友当时告诉我们这是一台事故车,我们听完很惊讶。”刘女士说,“两年来,车子好好的,如果不是这次准备换车,他们还不会发现这辆车竟然是一台事故车。如果这辆车不是事故车的话,售价在6.6万元,而现在被定义为事故车,只能卖到5万元左右。”

从刘女士提供的网上软件查询的该车辆出险记录显示,该车在2018年2月份有一次维修金额在19000元的出险记录,2018年5月份的一次维修明细显示 B柱(右)进行过修理,该软件经过诊断后判定,此车可能存在历史存疑事故,建议进一步检测。

得知情况后,刘女士找到二手车行老板,经过几次的协商,二手车行同意以精品车的价格6.6万元回购该车辆,但是在回购方式上却产生了分歧。刘女士告诉记者,二手车行老板同意6.6万元回购后,她打算让二手车行还清剩下的3.6万元的贷款,然后车辆就放在二手车行,等车辆登记证书拿到手,办理完过户后,对方再付清3万尾款即可,可二手车行却提出需刘女士还完贷款,办理完解压手续,车辆登记证书拿到手后,再回购该车辆。

对此,刘女士表示坚决不同意,“考虑到现在做生意都不容易,我没有要求车行承担贷款利息、车子的正常折损等费用,我只是按照正常的6.6万元的行情卖给车行,让车行先把我车子的3.6元贷款还请,再结清剩下的3万元尾款。可是对方却非让我先把贷款还清,如果,我先把贷款还请,车行不回收车子咋办?这不是明摆难为我吗?”

7月3日,记者跟随刘女士来到车行办公地点,在民警和记者通过电话几次沟通,车行老板始终不愿露面。“我打算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二手车行退还我的车款并赔偿我的一切损失,我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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