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办案,扎实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树立“人人都是环境,案案关涉环境”的意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讲述人:郧西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黄进
“再次感谢检察官,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还给了我面对困难的信心……”周一一早刚上班,我就接到了老范的电话,电话那头全是感激。事情还要从老范的养殖合作社说起。
初见老范
称他是“老范”,其实并不老,他是1976年出生的人。一聊到扶贫的事,他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兴致勃勃地从自己多年的创业经历,讲到2016年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深入推进,他毅然返乡创业,自筹资金创建了黑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他说,目前合作社已通过流转农户土地建成了占地20余亩的厂房,自发入股的群众有20余人,还有两个外地企业也自愿来合作社投资入股……一切看来都是那么形势大好,前景光明。
可当问起被立案侦查的事情时,说得正起劲的老范脸上立刻露出了愁容:“唉,还不知道将来猪厂咋办呢!”
心事流露
原来,2016年老范的养猪厂最初建厂选址时,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土管部门要求其聘请第三方进行勘测设计,于是他聘请了十堰市某勘测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勘测设计。
可勘测公司设计过程中,发现他选定的厂址范围内有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调整用地范围,办厂心切的老范,当即给勘测公司重新指定了一块相邻的地块进行勘测,在勘测公司根据他重新指定的范围出具了勘测报告后,他拿报告到省林业厅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
2017年7月,手续终于办齐。谁知在养猪厂施工过程中,发现审批建厂的位置有滑坡体、泥石流,这个地方实在不能建厂。
“这块地用不了,那我就在原来的地址上建。”老范告诉我们,他当时建厂心切,有些急于求成,干脆就在最初选得位置建起了厂房。可因猪厂实际建设位置与审批位置不符,2021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对老范立案侦查。出现转机
不久后,作为承办人,我们协同侦查部门、镇政府,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
经过公开审理,大家一致认为老范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于是我们对老范作拟不批捕处理。
“我终于不用再天天担心了,趁这个时间我要赶快发展生产,扩大养猪厂的规模,带动更多的群众致富!”当宣布不批捕决定那一刻起,老范脸上的愁云顿时散得一干二净,当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看着老范高兴的样子,我也打心眼里替他开心。老范的企业可以经营运转下去,可以继续实现他的梦想,带领群众奔向致富之路。通讯员 温珉玥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