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尊敬的南北世纪城小区部分业主:
我公司作为南北世纪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对南北世纪城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工作。依据南北世纪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部分业主长期欠缴物业管理费的行为,多次电话催缴和发出书面催缴通知,收效甚微。为了能更好地为大多数业主服务,提升服务品质,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公司现登报公告催缴,希望收到书面催缴通知的业主,于见报后10日内履行缴纳拖欠的物业费,逾期不履行缴纳义务的,我公司将提起民事诉讼催收,届时将加收违约金。
特此公告。
十堰市明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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