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城管昨日联合开展共享单车整治行动
不少人骑行未戴头盔
■文/记者杨建波特约记者熊伟图/记者 张启国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联合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在人民路开展共享单车整治行动。在1个小时的集中整治行动中,共查获共享单车无牌无头盔、骑行者闯红灯、未佩戴头盔骑行等20余起。
上午9时30分,联合执法人员在人民路太和饭庄路段开展集中行动。9时49分,一辆共享单车在经过红绿灯路口时,直接闯红灯往邮电街方向行驶,随即被执法人员拦下。“行人过马路都要遵守红绿灯,你骑共享单车不一样要遵守吗?”在民警的教育下,共享单车骑行人雷某连连称是,并表示下次一定注意。根据法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雷某罚款50元的处罚。
10时10分,一名女子未戴头盔骑着一辆共享单车,在通过检查点时被民警拦下。民警告诉该女子,头盔对保障骑行人的安全十分重要。在执法人员的劝说和指导下,该女子把头盔戴好后离开。
10时30分,一名成人骑着共享单车在经过检查点时,因带有一名儿童被执法人员拦下。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车不能载12岁以下的儿童。执法人员对骑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带着孩子改乘公共交通工具。
据统计,在1个小时的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查获骑行共享单车闯红灯2人,劝导骑行共享单车未佩戴头盔18人,拖移无牌无头盔共享单车4辆。
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副大队长王伟表示,共享单车恢复营运后,仍然有不少骑行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为遏制这种现象,市公安交管局近期将联合城管部门持续开展共享单车整治行动,包括共享单车载人、闯红灯和驾驶无牌车辆上路等一些交通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查处的车辆未上牌行为处罚款50元,逆行处罚款20元,闯红灯处罚款50元。

不仅未戴头盔,还违规载人,交警现场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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