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漏水,维修基金不够用
房管部门:未缴纳维修基金的业主需补缴
■记者 徐国文
本报讯“我家住顶楼,房子漏水大半年了,业委会想用维修基金对楼顶防水进行维修,却发现维修基金余额不足,我该怎么办?”近日,家住朝阳路学府小区11号楼的业主袁女士给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新闻热线8110110打来电话,寻求帮助。
3月16日,记者来到袁女士家看到,由于房顶漏水,卧室天花板多处出现发霉、变黑的情况。“从去年8月开始,只要是下雨天,水就会渗透到天花板,墙灰也逐渐开始脱落,晚上睡觉总担心有水滴下来。”袁女士说。
袁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由业委会管理,目前没有物业公司,事发后,她将情况反馈至业委会,业委会实地了解情况后,打算使用11号楼的维修基金重新做楼顶的防水,但查询发现,11号楼的维修基金余额不足。
维修基金究竟用在了哪些地方?记者联系到小区业委会负责人邓先生。邓先生表示,学府小区于2004年底投用,11号楼共有20余户住户,他通过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查询后发现,有部分业主没有缴纳维修基金,再加上以前水改等施工改造动用了部分维修基金,导致现在没钱维修楼房漏水。
记者随后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获悉,学府小区11号楼目前维修基金仅剩下1.9万元,有12户业主没有缴纳。对此,邓先生说:“初步预算11号楼防水工程需要费用4万元。”
针对袁女士所在楼栋的情况,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165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建议学府小区业委会与尚未缴纳维修基金的业主进行沟通,补缴维修基金,先行解决房屋漏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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