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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首部“共享电梯”即将投用

■记者 徐正国

本报讯“电梯建成后,坐电梯就像坐公交车一样,刷卡付费。前期建设和后期维保费用都不用管。”12月24日下午,在广东路39号原警校家属楼一楼,居民邓先生高兴地说。

据了解,这栋家属楼6层高,两个单元,共24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年10月19日发布的公示显示,该楼加装电梯两部,电梯高度19.7米,每部电梯占地4.37平方米。11月8日,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开工。经过一个多月的施工,目前电梯井架已吊装竖立起来。施工单位西威电梯江苏有限公司十堰负责人介绍,如果天气晴好,春节前可建成投入使用。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这是我市安装的首部“共享电梯”。电梯由湖北美百吉实业有限公司运用EPC模式投资建设。所谓EPC模式,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据了解,湖北美百吉实业有限公司是北京孝宇公司和北京富通公司确定的湖北区域总代理。北京孝宇和北京富通采用“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模式,在各级政府对老旧小区电梯加装项目适量补助的基础上,自行筹措资金,全部承担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和后期运营、维保、电费等费用。

湖北美百吉实业有限公司十堰负责人表示,据测算,“共享电梯”具体乘用价格初定为2—4楼0.20元/次、5—6楼0.25元/次、7—8楼0.30元/次,总体估计每卡年消费在800元到1000元。公司规定,65岁以上老人和残障人士可免费乘坐。

市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共享电梯”业务申报流程已简化,正在报批,不久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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