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楚榕 通讯员 毕晓倩
本报讯10月31日,我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在湖北医药学院拉开帷幕。十堰考区今年报名888人,创历年新高,共设置考场12个。因疫情防控需要,与往年相比,今年“法考”在考试安排上作出了重大调整,分10月31日、11月1日两批次进行,考试科目相同但考卷试题不同。
创历史新高,我市888人报名参考
10月31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考场入口处使用人脸识别仪对考生进行比对、查验,还增加了红外线测温。所有考场均安装有监控设备,并能实现远程巡考。考场附近还停放有应急电源车、应急通讯车、消防车等,以保障考试期间电力、通讯万无一失。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2018年首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十堰744人报名,2019年729人报名,今年十堰考区报名888人,创历史新高。据了解,今年是由之前的“国家司法考试”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的第三年,也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的第三年。通过客观题考试人员,可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今年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也是实行全面机考。
“法律国考”有三大变化
与原国家司法考试相比,“法律国考”有哪些不同?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主要有“三个新变化”。
一是扩大了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在原来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四类人员的基础上,扩大到九类人员,即增加了初任法律类仲裁员,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
二是提高了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需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同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8年以前符合司法考试报考条件人员,仍可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是改革了考试方式。原国家司法考试一年一考,2天分4场进行。法律国考考试模式改革为一次考试、两阶段进行,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客观题成绩有效期两年,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主观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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