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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出台新规
违法违规垂钓纳入失信名单

■记者 冰客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郧阳区退捕禁捕工作指挥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郧阳区汉江、堵河流域禁渔工作的通告》,对禁渔区范围内从事违法违规垂钓的,一律没收、销毁其垂钓设备(施),并纳入失信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汉江、堵河流域郧阳段水域禁渔工作,近日,郧阳区退捕禁捕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郧阳区汉江、堵河流域禁渔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如下:对禁渔区范围内的“三无”船舶一律扣押,并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处置。对禁渔区范围内从事违法违规垂钓的,一律没收、销毁其垂钓设备(施),并纳入失信名单。对禁渔区范围内进行捕捞活动的,给予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野生鱼类进行非法销售或虚假宣传的,一律没收非法渔获物并给予货值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非法捕捞和交易渔获物的,经查实后给予1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0719—723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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