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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烟草法律法规知识系列宣传(十)

为进一步加强卷烟市场监管,维护烟草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十堰晚报推出“十堰市烟草专卖局烟草法律法规知识系列宣传”专栏,敬请关注。

问: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有权对取得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2)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3)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什么材料?

答:(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3)涉案物品清单;(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5)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见习记者 王堂通讯员 丁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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