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0年05月21  星期 > 06版-创文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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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门前三包”不合格
一批商家及产权单位被通报

■记者 季栋 通讯员 孟新华

本报讯记者昨从市城管委获悉,市“门前三包”工作专班于5月11日至15日,对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郧阳区重点道路及产权单位“门前三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发现一批存在问题的商家及产权单位。

茅箭区

人民中路79号:陇星散热器、森德散热器拖把乱晾晒。产权单位:市人民小学;

人民中路62号:中天胶粘、新蒙特卡五金、新源水暖出店经营。产权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人民南路3号:新合作购物广场、如家酒店车辆乱停放。产权单位:二堰街办姜湾村委会;

人民南路108号:鲜果多水果店出店经营。产权单位:十堰东风供电公司;

人民南路108号:乐意五金经营部出店经营。产权单位:二堰街办彭家沟社区。

张湾区

车城路38号:东汽五中未见三包牌,未签“门前三包”承诺书;味源小吃店门口拖把乱摆放;晨光文具出店经营;吃鸡战场门口有散落垃圾。产权单位:市东汽五中;

车城路49号:蒸月蒸早餐店出店经营,门口乱堆杂物;常来顺饭店堆放大量杂物。产权单位:市十三中。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白浪中路99号:环球机电出店经营;母婴生活馆出店经营;开心宝贝出店经营。产权单位: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白浪中路79号:正兴门窗出店经营;霞姐便民副食店门口乱停车,乱晾晒。产权单位:市巨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郧阳区

金沙路13号:人行道车辆乱停放、摩托车乱停放。产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郧阳分局;

金沙路9号:人行道地面烟蒂。产权单位:郧阳区税务局;

金沙路4号:保洁不及时,地面多处废弃物、烟蒂;WOWO速购“门前三包”承诺书未按要求规范张贴。产权单位:郧阳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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