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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900余万元拒不偿还,两省三地法院联动——
腾空“老赖”商铺 交付债权人

■记者 何利 特约记者 袁伊璇通讯员 刘睿

本报讯昨日上午,房县人民法院、茅箭区人民法院与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跨省执行联动,成功对位于白河县城的一处商铺进行腾空执行,并将抵押的商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杨某。

2010年11月,十堰人胡某以承包陕西省白河县印刷厂综合楼工程缺少资金为由,向房县人杨某借款。2016年3月8日,经结算,胡某尚欠杨某969.1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当日,杨某、胡某与白河县一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白河县人)就还款事宜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同意该债务由胡某转让给黄某及其公司,协议由3人及黄某父亲签字、捺印。

因黄某始终未能按约定偿还债务,杨某在房县人民法院对其作出起诉。2016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黄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欠款969.1万元;胡某对该项欠款承担一般保证清偿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胡某、黄某对执行通知书视而不见,拒绝沟通甚至逃避,对抗态度比较强硬。

黄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多套商铺,在案件诉讼期间已由房县法院及茅箭区法院(他案)进行了保全。今年1月21日,房县法院、茅箭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赴白河县,寻求白河县法院协调、配合。后经三地法院协商,最终确定两省三院联合执行的预案。

5月23日晚,房县、茅箭法院40余名干警来到白河县准备次日开展执行行动。当晚11时,长期不露面、不申报财产且多次拒不履行义务的黄某因纠纷在派出所接受询问。得知该消息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对黄某依法进行拘留并连夜带回房县看守所。

5月24日早9时,房县、茅箭及白河法院11部警车同时到达执行现场,在白河县当地政法委、法院大力支持配合下,商铺所在街道已由当地交警进行交通管制,当地公安出动20名防暴警察、预留15名特警支持本次执行活动。白河县法院派出在院执行干警及法警20余人维持现场秩序。

房县法院分成的4个执行小组,对四层商铺进行分层清理,确保毛胚商铺无人在场后,指挥施工人员入场围档安装。茅箭法院对其保全的营销展示中心(售楼部)进行腾空清场。执行干警向在现场的被执行人家属再次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其进行劝诫,沟通,保障了场地腾空施工的顺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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