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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我市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记者 韩玉砚 特约记者 王波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将于5月20日起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从而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实名验证系统已经全省同步上线,尚处于试运行阶段。目前申请人在我市各登记机关申办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开业登记前,需先行对有关人员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注册业务。

需实名验证人员应为自然人,包括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分公司负责人,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员等暂不纳入实名验证范围。

此外,为方便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在手机微信关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公众号,通过“掌上政务”,申请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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