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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好友微信中刷走4万元
男子涉嫌盗窃被起诉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吴朝阳

本报讯一男子从好友的微信中偷偷转出4万元。日前,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男子提起公诉。

房县男子刘某和女子谢某本是好友。2018年7月,谢某发现自己的微信账号无法登录,便求助于刘某,并将微信账号和密码告诉了刘某。

刘某试着在自己的手机上登录谢某的微信,没有成功,便帮谢某申请了一个新的微信账号。有了新的微信账号,谢某逐渐把原来的微信账号给忘了。实际上,谢某原来的微信账号及密码,一直保留在刘某的手机上。

半年后,刘某无意间发现谢某之前的那个微信账号可以正常登录,他并未将此事告知谢某。今年1月,刘某建新房借了不少外债。1月23日晚,刘某酒后闲得无聊,便偷偷登录谢某之前的那个微信账号,发现微信账号已绑定银行卡,便试着从谢某的卡中转出2万元,竟然成功了。几分钟后,他再次从谢某的卡中转出2万元。

刘某并没有急于将4万元转走,而是留在谢某原来那个微信账号的零钱钱包里。“当时想着先等一段时间,如果她没有发现,我就把钱用了。如果她发现了,钱还在她微信中,她也不会怪我。”事后,刘某交代。

实际上,刘某从谢某的银行卡中转账后,谢某很快就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并报了警。随后,警察找到刘某,刘某承认了从好友的微信中转钱的事实。

前不久,房县公安机关将此案移交房县人民检察院。房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利用好友的信任和疏忽,从好友的银行卡中转出4万元钱,涉嫌盗窃且数额巨大。日前,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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