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3月16  星期 > a11版-社会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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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台阶破损居民出行有隐患

■见习记者 黄炎圣

本报讯近日,家住艳湖社区南岳路原市热电厂家属楼的居民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居民楼旁的台阶破损很长时间,一直没有修复,居民出行很不安全。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这栋家属楼发现,居民出门必须要经过两旁修建的台阶。然而,位于居民楼右侧的台阶中部有一处直径两米左右的大坑,整个台阶还有一处10米多长的裂缝,导致台阶整体发生倾斜。通过塌陷处露出的缝隙可以看到,台阶的下方是中空的,存在安全隐患。

王先生介绍,这种情况已持续4年多,但迟迟得不到解决,“我们多次找到热电厂,要求修复这个台阶,但相关人员总以各种理由推脱。艳湖社区相关负责人也多次帮我们协调这件事,但没什么效果。台阶塌成这样真的很不安全,特别是晚上视线不好时,很容易踩空。”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原市热电厂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栋家属楼的产权目前归业主个人所有,并且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台阶的修复工作应该由业委会负责。

随后,记者向艳湖社区相关负责人反映了此事,该负责人回应:台阶塌陷发生于4年前,当时,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所以还是应该由原市热电厂负责修复。

目前,此事仍在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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