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金报》
“年会上同事中了608万,关键是我买的,就这么失之交臂……”
“公司年会,每个人发了张双色球彩票,一桌有人全中,一等奖!这大概是我离大奖最近的一次了……”“来我们公司,分分钟中六百万彩票,真的哦,要来请私我投简历。”……
这些发送在朋友圈的文字,底下配发中奖彩票的照片,着实吸人眼球。这并不是什么新奇的招聘文案,而是发生在宁波市民身边的真人真事。
年会上人手一张彩票,有人中了一等奖608万元
“公司在年会上发给员工的彩票中了巨奖,但是公司要平分,合理吗?”近日,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的群众留言板,赫然出现了这样一条法律咨询帖。随后,一则消息在宁波市民的朋友圈不胫而走:鄞州某公司3月2日开年会,在福明街道民安东路一个投注站集中购买了同一期的双色球彩票,给每名员工都发了一张,结果其中一人中了1注一等奖,奖金高达6088193元。
7日,记者向宁波福彩相关工作人员求证,对方表示确有此事。
发彩票前已开奖了,有员工要求均分
这本是一桩大喜事,然而,这笔巨奖的归属问题,却有人提出质疑。原来,其他员工发现,在开年会发彩票前,这期彩票已经开奖了。于是,公司在得知该员工中奖后,要求中奖的这名员工把彩票拿回去,并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人。对于这个要求,中奖人齐先生(化姓)并不答应,双方为此还闹进了派出所。
据知情人士透露,3月3日下午,这家公司有许多人都进了派出所要求民警“评理”,有人提出让中奖的这名员工拿出部分款项,但中奖员工不肯。
记者随后向鄞州公安核实情况,得知新城派出所确实处理过这起纠纷。“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我们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警表示。
律师说法
要求均分彩票奖金缺乏法律依据
宁波市司法局法援专职律师唐才宗表示,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赠送给员工个人,公司和员工成立赠与合同,应当解释为公司将彩票对应的权利赠与了员工,因此自员工领取彩票时起,权利已经转移。虽然赠送彩票时彩票的中奖号码已经确定,只是公司并不知情,而合同法并未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此公司高管要求取回彩票,所有参加年会者平分,这种要求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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