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持续开展大货车整治
5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73起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通讯员 谢子譞 杞宜霖
本报讯7日上午9时许,4辆满载渣土的大货车在禁行时段结伴通过中岳路时,被二大队民警拦下。按照规定,中心城区在早7时至晚8时禁止大货车通行。随后,民警依法给予司机相应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严厉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交管局持续开展大货车整治。7日上午,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执勤民警分别在中岳路、湖南路和西沟路等路段,采取定点执勤的方式,严厉查处大货车涉牌涉证、超载、遮挡污损号牌、闯禁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9时许,4辆载满渣土的大货车在中岳路被二大队民警查获;10时许,一辆由湖南路往40厂方向行驶的大货车车辆号牌和放大号积满了灰尘,遮住了车牌号,被三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现场进行整改。随后,一辆载着钢筋的大货车行经湖南路,因车厢内所载货物超长,存在安全隐患,被交警拦下现场处罚。在西沟路和十堰工业新区道路,4辆非法改装的超载大货车先后被四大队民警当场查处。
据悉,3月4日起,市公安交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整治力度,采取守点和流动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治理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重点路段、时段的检查管控力度,对占道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做到有违必纠;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全市范围内共查处货运车交通违法873起,其中城区549起(含郧阳区)。在873起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中,没有保险杠、刹车灯、转向灯有问题等车辆安全设施不全的共有153起,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的111起,违规停车的49起,违反禁令标志闯禁行的44起,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4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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