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十堰市综治办被授予“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在4年一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国“大考”中,十堰获此殊荣着实不易,在这沉甸甸的奖牌后面,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 ■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张村 周勇
4年来,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一批后进单位被一票否决
“十堰山好、水好、社会风气好,作为游客,我们来到这里玩得很安全、很开心。”这是一位茂名游客前不久来我市游玩的感受。
要将十堰建设成国际旅游目的地区域中心城,十堰人要做的是要让客商满意、让观光旅游者放心。因此,平安城市的建设不仅是品牌意识,更是对外形象。
为此,我市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各级党政的“一把手工程”、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工程”、为民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市委书记、市长每年与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综治责任书,市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县(市、区)党委书记综治维稳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综治工作,市级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包案化解一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市委、市政府和市级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层层压实了抓综治的第一责任。
各级综治委坚持综治委全会、五部委联席会、委员巡视、综治联系点、成员单位述职等制度。每年两次的综治委全会上都要安排成员单位述职,全体委员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结果当场公布。
市综治办认真履职尽责,在工作谋划、目标管理、督办检查、考核奖惩等方面为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当好参谋助手,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上抓好指导协调和经验的总结推广,有力推进了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地。
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每年表彰奖励一批综治优胜单位和优秀责任人、市级优秀平安乡镇(街道),每两年表彰一批综治先进个人。4年来,累计表彰39个优胜责任区(县、市、区)、426个市直先进单位、89个市级优秀平安乡镇(街道)。
各级综治委注重用好一票否决权推动落实综治责任。近3年来,全市黄牌警告了68个地方和单位,一票否决了80个地方和单位。
去年,50%的村 (社区)未发生盗窃案;上半年,7个县(市、区)无命案
平安是衡量市民安全感的“晴雨表”,是社会安定的“风向标”。建设平安十堰,必须紧紧依靠群众,把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共享创建成果。
基于此,市综治办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注的衣食住行和教育、医疗等问题,先后在全市开展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小区、平安道路、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四大类17个系列的平安创建。生命财产安全是最基本的安全,4年来,我市坚持开展“无命案县(市、区)”、“无盗社区(村)”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无命案县(市、区)”由2015年的1个增加到2016年的2个。2017年上半年,有7个县(市、区)没有发生命案。2016年,有50%的村(社区)没有发生盗窃案。同时,全市还创建了8个平安市场、31家平安医院、271所平安校园、34个平安工地。
通过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住得安全、行得安全、工作安全,实现了安居乐业,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始终保持在全省前列。2016年,十堰市民安全感、治安满意度和综治考核结果均位居全省第三。2013年以来,全市致力于在平安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升级版,开展市级优秀平安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全市已有69%的乡镇(街道)被授予市级优秀平安乡镇(街道),市委、市政府每年对市级优秀平安乡镇(街道)进行表彰并给予2万元奖励。
全市已建成a类探头8112个,9338个网格都配备了网格员
当平安成为城市的底色,走在车城大街小巷的我们更有安全感,而这种安全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行的治安防控体系、综治中心和基层综治队伍建设。
织严织密了巡逻防控、内部单位防控、行业场所防控等7张治安防控网,构筑了环省、环市、环县、环城四级治安防控圈,围绕“三场、三站、三园”等重点单位部位完善了治安防控点,是全面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关键。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并联网a类视频监控探头8112个,建成b类探头83117个,2500台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安装gps和视频监控系统。可防性案件 2015年同比下降 18.5%,2016年同比下降2%,2017年上半年同比再降15.1%。
与此同时,全市10个县(市、区)、131个乡镇(街道)和2015个村(社区)综治中心按照“实战、实在、实效”的要求和“五有”(机构、场所、设施、人员、经费)、“五统一”(标识标牌、制度、流程、台账、信息系统)、“三室一厅”(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指挥调度室或视频监控室和办事大厅)的标准,全部建成、全部运行、全面发挥作用。9338个网格都配备了网格员,还选聘了一大批治安中心户长、楼栋长、门栋关照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每天,全市近10万名政法综治干部、内保干部、保安、调解员、治安中心户长工作在基层一线,把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治安隐患化解在基层,确保了平安建设在基层有人抓、能落实、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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