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征求意见
鼓励招生招聘优先录用记录良好志愿者
■据中新社、新华社
民政部27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稿指出,鼓励有关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为了肯定、激励优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评定标准采用民政领域已有的实践做法,即: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300、600、1000、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次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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