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2年09月28  星期 > a24版-本埠社会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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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无证司机开车
出事车主要赔钱

■记者 王佳 通讯员 王黎

本报讯 买辆农用三轮车,本想趁农闲赚点外快,却请了一个会开车无驾驶证的司机,违章载人将他人摔下车致死。目前,“水货”司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车主还得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

上个月,丹江口市凉水河镇村民曹某花1万余元买了一辆农用三轮车,想趁农闲时赚点外快。曹某不会开车,便想请曾在外地矿山上开过车的堂弟来开车,既能挣钱又能体现大哥对弟弟的关照。

随后,曹某请堂弟驾驶农用车在本村一工地做工。9月24日晚下班回家的路上,曹某的堂弟遇同村村民杨某要求搭车,没有拒绝。杨某上车后,坐在三轮车驾驶台一侧。在车行驶约100米时,二人说话的瞬间,杨某不慎从三轮车上摔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丹江口市公安局迅速将曹某的堂弟依法刑拘。此时,曹某才知道堂弟会开车但没有驾驶证,不懂交通法规酿成如此大祸。堂弟被拘留,堂弟媳对曹某不依不饶,死者家属也向曹某索赔数十万元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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