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0年03月11日 星期四 > a02版-开展三城联创 共建美好家园 > 正文
城区物业小区环卫整治启动
临主干道小区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张臻
本报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城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即日起,十堰城区物业小区拉开环境卫生整治大幕。对整改不到位的物业企业,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据悉,此次物业小区环境整治主要围绕环境卫生、绿化养护、亮化美化、规范管理等内容进行。
各物业小区要加大小区卫生保洁力度,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基本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和装修垃圾等;单元楼道要达到基本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污迹,楼道门窗无积灰;喷水池、人工湖无漂浮物;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无乱贴字画、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搭滥建现象,鼠、蚊、蝇、蟑螂等“四害”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绿地无改变用途和破损、践踏、占用现象,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杂草裸露现象。小区内车辆停放要整齐有序,无出店经营和乱设摊点现象;排水、排污要及时疏通,无堵塞、外溢现象,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临人民路、朝阳路、柳林路、车站路、北京路、东岳路、汉江路、公园路、车城路的居住小区,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亮化工作,小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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