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09年01月21  星期 > a12版-中国新闻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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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至最高法
受害者索赔3600万元

1月16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代表213名受害者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共同诉讼,被告是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奶粉的22家企业。

据介绍,此次诉讼索赔金额总计36,004,600元,其中死亡病例索赔高达50万元。目前,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整体赔偿方案中的死亡患儿赔偿金额为20万元。

而之所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援助团表示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首先,作为全国范围内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其次,该案涉及全国27个省市的受害者和全国各地22家被告企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指定管辖是恰当的。第三,援助团曾经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河北省高院提起过民事共同诉讼,都没有得到答复,不得已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法院最终不予受理此案件,这213名受害者还能再签署赔偿协议吗?该援助团法律研究中心个案助理林峥表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赔偿方案是卫生部制订的,而实际执行主体是三鹿集团,受害者能否再签署就要看赔偿方案截至哪天结束。”

据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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