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青少年结伙抢劫被提起公诉
■记者 张婧 通讯员 马宇飞实习生 柯雨露
本报讯12名青少年,年纪轻轻就沿路抢劫。问及其动机竟是:“抢劫比上班来钱快。”近日,茅箭区检察院依法将此案向茅箭区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这12名年龄在17至22岁的男孩,多无正当职业,喜欢混迹于成人活动的场所喝酒娱乐。一没钱,便选择凌晨一两点的时间埋伏在六堰至五堰的沿河路抢劫。
问及这些年轻人的作案动机,他们的回答十分简单:“抢劫是因为我们没有钱花了,抢劫比上班来钱快。”
据介绍,12人分别于2008年6月至7月期间,在五堰宠物市场路段、武当国际园对面的草坪处、燕林小区后沿河路等处,抢劫价值不等的现金或手机总价值3000余元。
茅箭区检察院认为,12人直接故意实施了多次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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