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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
10年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记者 鲁巍 通讯员 秦毅 胡艺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纪念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该中心自1998年成立以来,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8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03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据悉,1998年开始我市先后成立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9个。2001年3月,市司法局会同市妇联建立了十堰市第一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市已建立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19个,并在1935个村级居委会中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同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还积极在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及大专院校设立法律援助网络。截至目前,妇联系统已建立联络站8个,残联系统建立8个,工会系统建立7个,共青团系统建立7个,老龄办建立7个,大专院校建立2个,其它工作站建立18个,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的专门队伍。

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06年升级“12348”自动信息平台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12348”法律咨询接待数量大幅上升。

10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569.9万元,万余人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该中心从全国各地为我市农民工追回的工资及赔偿款达4000多万元。2005年起,根据我市发展劳务经济的实际,该中心先后与北京、上海、广州、郑州、太原、武汉、西安、广州、宁波、东莞10座城市达成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协议,为农民工获得及时快捷的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

□典型案例

历时5年

为农民工索赔32万元

2000年5月2日,丹江口市土关垭镇常家桥村6组21岁的村民姜某,在山东招远冯家村金矿作业时,被坑道顶端掉下的石块砸成高位截瘫,金矿承包人冯某仅支付1.5万元医疗费便不再过问。山东招远市劳动局确认姜某为工伤二级伤残。在随后的仲裁及一审中,姜某败诉。但这丝毫没有动摇姜某父母为儿子讨回公道的信心,他们决定上诉至烟台市中院,同时向丹江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考虑到现实困难,丹江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律师建议姜某父母向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两地的律师就该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最终形成共识:坚决上诉!然而,二审依然败诉。面对这样的结果,承办律师经反复思考和讨论,凭着对法律的执着和坚持正义的信念,建议他们申请再审,并积极与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沟通,指导当事人,支持当事人维权。最终通过人大代表的呼吁,经山东省高院的审判监督,该案在2004年终审判决冯家村金矿赔偿姜某32万余元。

异地援助

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

5·12地震发生后不久,家住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的龙女士打来电话,请求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要求其居住在十堰的前夫吴某支付拖欠小孩的抚养费。经了解,龙女士1998年与我市青年吴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5年6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小孩由龙女士监护,吴某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费300元,教育、医疗费凭票据由双方各承担50%。但吴某未支付分文。

龙女士无业,经济困难,又遭遇地震灾害,无力聘请律师。为尽快解决问题,工作人员建议其通过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核实后与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

6月17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来函和龙女士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当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该案。承办律师当天通过电话与吴某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和诉讼请求。随后多次电话约见吴某,耐心向其宣讲政策、法律,希望通过调解解决。但无果。在向龙女士反馈案情并征求意见后,承办律师向张湾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并为龙女士申请了司法救济。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该案通过异地法律援助,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

细致入微

维护残疾女子权益

2004年年底,25岁女子罗某与郧县籍男子何某自由恋爱,2005年 3月领取结婚证。同年5月,罗某因病住院,后因手术致残,生活不能完全自理。2006年5月,何某为摆脱女方赴外地打工。2008年2月,何某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罗某对何某的做法感到十分伤心,坚决不同意离婚。行动不便的她,通过朋友找到了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罗某的特殊情况,中心主任当即决定和1名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办理此案。了解到罗某的身体状况及其不想离婚的真实想法后,法律援助律师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撰写了代理词,并针对何某诉称的“没有感情基础”、“两人未同居”等做了重点驳斥,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何某的离婚原因是嫌弃妻子残疾,害怕妻子成为自己今后的生活负担。

今年5月,茅箭区人民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判决“不准何某与罗某离婚”。两人均未上诉。

□链接

法律援助范围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3,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4、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其它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

1、申请法律援助的事由发生在申请地;

2、有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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